租赁的厂房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展开全部
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的规定,租赁的厂房被 拆迁 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因 征收房屋 造成搬迁的, 房屋征收 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 搬迁补偿 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安置房 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六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第四十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补偿决定报批程序,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深美林评估
2024-12-20 广告
2024-12-20 广告
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法条的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深美林评估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