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回答清楚再加分。关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是不含税收入对吧?确认是不是就按照开票金额的多少来确认呢?我一直以为是增专+增普的金额。就是主营业务收入。最近我在做利润分析表,发现公司外包会计做的利润表上的...
主营业务收入是不含税收入对吧?
确认是不是就按照开票金额的多少来确认呢?
我一直以为是增专+增普的金额。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我在做利润分析表,发现公司外包会计做的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
是增专的金额。
他是这样做的,比如2013年3月增专没开,开了5000元货款的普票,3月的收入就是4273.5(不含税收入)。
到了4月,发现之前3月多开2500货款的普票(即3月不含税收入应该是4273.5/2=2136.75元,但因为当月开当月没作废,所以计入3月收入,是正常),但到4月做红票。4月增专有2050的不含税收入,她做的4月主营业务收入就是2050元。
问: 一,主营业务收入(即不含税收入)的确认是不是 每个月开的增专和增普的合计呢?我觉得应该是。
二,既然一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那么,4月份的收入为何不减去3月多开的2136.75元呢?
为神马开了,就是收入,作废了,就当没看见一样的?
还有,这样子,不就形成了收入多了吗? 3月本来应该是收入2136.75的,可是开票错误,造成3月多记收入。(我知道不算多记,因为财务来说,是按照发票来算的) 但是在4月 不要减去那些开错的 红票吗? 4月收入还是开出去那些? 那这样主营业务收入不就多了么?????
什么情况????
回答清楚的 ,一目了然的,我再加分,麻烦各位了~
普票应该是其他业务收入吧。 营业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我好像自己想明白了 - -。可她做的就是营业收入那里,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作废普票来看,负数,不是应该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负数 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嘛。 为什么她没反应出来这点,直接就无视掉作废的普票金额,直接填列当月开的增专发票呢?
PS 题目改为“营业收入的确认” 展开
确认是不是就按照开票金额的多少来确认呢?
我一直以为是增专+增普的金额。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我在做利润分析表,发现公司外包会计做的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
是增专的金额。
他是这样做的,比如2013年3月增专没开,开了5000元货款的普票,3月的收入就是4273.5(不含税收入)。
到了4月,发现之前3月多开2500货款的普票(即3月不含税收入应该是4273.5/2=2136.75元,但因为当月开当月没作废,所以计入3月收入,是正常),但到4月做红票。4月增专有2050的不含税收入,她做的4月主营业务收入就是2050元。
问: 一,主营业务收入(即不含税收入)的确认是不是 每个月开的增专和增普的合计呢?我觉得应该是。
二,既然一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那么,4月份的收入为何不减去3月多开的2136.75元呢?
为神马开了,就是收入,作废了,就当没看见一样的?
还有,这样子,不就形成了收入多了吗? 3月本来应该是收入2136.75的,可是开票错误,造成3月多记收入。(我知道不算多记,因为财务来说,是按照发票来算的) 但是在4月 不要减去那些开错的 红票吗? 4月收入还是开出去那些? 那这样主营业务收入不就多了么?????
什么情况????
回答清楚的 ,一目了然的,我再加分,麻烦各位了~
普票应该是其他业务收入吧。 营业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我好像自己想明白了 - -。可她做的就是营业收入那里,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作废普票来看,负数,不是应该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负数 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嘛。 为什么她没反应出来这点,直接就无视掉作废的普票金额,直接填列当月开的增专发票呢?
PS 题目改为“营业收入的确认”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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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3月份应当作废的发票入账,要在4月份对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进行红字冲减的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36.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3.25
所以,此会计未红字处理的方式是不对的,这种处理相当于默认了该应作废发票为合法有效发票,构成一种虚开增值税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其次,营业收入应该大于等于本月开票不含税额合计数,因为会计上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与税务上应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由差异的,而在中国是以票控税,所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义务的载体,严格说来并不等同为营业收入确认的载体,所以,严格说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济业务来来确认收入,但不一定开具增值税票,所以增值税申报表中会有“未开票收入”项目的申报。
但是,现在中国会计核算基本默认确认收入与增值税额同时进行,也就是将增值税票作为收入确认和税收义务的载体,因为在中国讲求凭票入账,没票,就感觉不踏实。
(陈述起来有点别扭,希望能帮的到您,欢迎您继续追问。)
借:应收账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36.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3.25
所以,此会计未红字处理的方式是不对的,这种处理相当于默认了该应作废发票为合法有效发票,构成一种虚开增值税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其次,营业收入应该大于等于本月开票不含税额合计数,因为会计上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与税务上应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由差异的,而在中国是以票控税,所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义务的载体,严格说来并不等同为营业收入确认的载体,所以,严格说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济业务来来确认收入,但不一定开具增值税票,所以增值税申报表中会有“未开票收入”项目的申报。
但是,现在中国会计核算基本默认确认收入与增值税额同时进行,也就是将增值税票作为收入确认和税收义务的载体,因为在中国讲求凭票入账,没票,就感觉不踏实。
(陈述起来有点别扭,希望能帮的到您,欢迎您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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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我发现问题所在了,那张2136.75的发票是开了普票。然后2月份开了之后发现错误,3月份开了个红票(我在开票系统的月度统计上看到的)
可是凭证内没看到那张红字发票,也没看到外包会计做相应的冲减账务处理。
追答
红字发票应该对应的做出红字冲减的账务处理。相当于2月份多入账了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不冲掉的话,虚增了收入和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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