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什么?
2020-05-2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1、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辞职是离职的一种。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对于员工离职
1.不能一味的为员工要求加薪,也要需要从其他方面提出思考,比如说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增加员工的主人翁感,增加员工的责任心等。
2.还可以从增加员工的其他福利方面着手。
3.让员工产生竞争感,危机感等。
扩展资料:
员工自离的原因分析:
首先,一些低工种,无需多大技术与招人容易的特点,注定了这种工作的性质,就算提薪与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没用。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它让人有种劳累,得不到社会地位等相关心理感觉,因此一段时间后,人员就会自然流动了。
如果在这种类型的工作中发生这种情况,除非你的企业是特大型出名的生产企业,否则,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再者,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在管理层中,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因为这代表人们对你的企业产生了没有前途与待遇,发挥不够有关。
前面提过,人在一份工作里头,需要的不仅仅是工资,还需要一种工作满足感。让他喜爱这份工作,而不是被动式的麻木去做。这个原因有很多,归结起来一般有:
1:老板短视,不懂的企业发展规划,以为打工的就是奴隶,可以任意打骂,不给予人甚至是中层管理者足够的尊重与重视,导致了人为压迫,让人觉得做的委屈。
2:企业发展缓慢,收益下滑,待遇越来越差,企业文化欠缺等。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需要与老板沟通。首先,改变企业现状,需要从人开始改变,改变了他们的精神状态,表示与企业工存亡,让人有主人公意识,主动,而不是被动去做,那么企业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3:门派之争,工作环境恶劣,让人没法真正工作,这个与企业人际关系有关,需要hr部门的用力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离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
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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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辞职书的写法
(一)标题 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 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 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 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
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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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关于辞职:
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关于自离:
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拓展资料
自离两种情形:
(1)自离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自离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在自动离职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当推定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总结建议: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为此二者是有区别的。
由于自离的情况比较特殊,会面临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