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真理,真理能形成真理吗?
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真理的。只是说的人多了,就变成了真理。所谓真理,就是大家公认的道理。换句话说,如果大家认为它不对,它也就不是真理了。
真理: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
真理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许多哲学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真理。探求真理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第一次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是亚里士多德,近世几乎所有真理理论都可以追溯到他。《形而上学》中记述了他的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
真理语义学理论
真理的语义理论主张,对于给定语言,任何可接受的真理定义应该以下述模式的全部实例作为后承:
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塔斯基发展了对于形式语言的理论。这里,他以如下方式约束该理论:语言不能包含对自身的真值谓词,换言之,表达式“是真的”只能被应用于其他语言中的语句。后一种被谈论的语言他称之为对象语言(继而,对象语言可能包含应用于其他语言中的语句的真值谓词)。这种约束的原因在于,包含对自身真值谓词的语言会包含悖论。因此,塔斯基认为语义学理论不能被应用于任何自然语言,如英语,因为它们包含对自身的真值谓词。戴维森将该理论作为他的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基础,并以融合主义的形式将其与彻底解释相联系。
有些事情经过前人的就理所当然的变成了真理,而那些真理是真的可以给我们很多帮助,帮我们解决很多的问题。所以,真理之所以能形成真理,也是有很大的道理的。
反映自然规律的真理,具有绝对性,同样,人类总结出来的定理也具有绝对性。
人的社会基于自然界,人的自然属性受自然规则约束,人组合成社会,社会是形而上的存在形式,形而上有形而上的规则,人有更高的道德,社会订立法律,人的行为受社会规则约束。
如何衡量社会规则的正确性,当然是通过道法自然,对于现代AI而言,是大数据模型的大数据,机器都能产生让人认为正确的答案,人类必然秉持道法自然的原则订立合理的规则,同样保证约束行为的正确性。这些规则代表了社会整体意志,也就是说人民意志。
社会的真理,衍生于自然真理,自然真理不会自动形成社会真理,但是只有社会真理保持与自然真理一致,不违背自然真理,才可能成为真理,否则,是片面狭隘的歪理。
例如,人不呼吸会死,是自然真理。因此,人故意阻断他人呼吸,是杀人行为,犯故意杀人罪,应受刑罚。是社会真理。自然真理构成了社会真理,从形而上的角度而言,也可以说,自然真理形成了社会真理。
自然真理是绝对的,社会真理有条件,如上例,要是能够在诉讼时效期间抓住了杀人犯并完成诉讼判决死刑并核准,社会真理的绝对性体现在,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抓到了杀人犯并完成了诉讼判决死刑并核准死刑,必定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犯人自己死了,最终刑罚未能实现,也就提前终了。因此“杀人偿命”是正义的因果关系,不是真理,而是概率相对较高的常理,是道德观念中的理,是有道理。
社会上的事情,总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很多环节,存在诸多变数,真理不仅仅是符合道德观念中的理,而且也是法律实践中的理,是社会整体调和的真理。所以,社会上行事,有的时候不能太较真。较真就不是真理。
真理的定义就是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保持正义的因果关系。判决死刑并核准死刑,是满足求真务实的真理之前提,在此基础上,执行死刑,体现了杀人偿命的正义的因果关系,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