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星期五 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
1、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自10月20日起,恢复受理)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022-24458825;投诉电话:022-24459652
扩展资料
本市居民申请护照:
第一、事项名称:
护照
第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第四、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损毁;
四、护照加注: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簿或公证书为准。
第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加注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标准读音的,须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加注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第六、办理程序
1、照相并填写表格
2、窗口递交申请
3、缴费
4、审批并制证
5、领取证件或免费邮寄
第七、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第八、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
一次加注20元/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6:00,周六不上班所以无法办理业务。但是你可以去其他区的出入境受理点办理护照手续,如金庭道服务点 、河西区利民道出入境服务点等。
扩展资料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参考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网——服务地点
分析如下: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塘沽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塘沽区营口道608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河西区利民道65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上班的。天津市出入境办公室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不上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情况您可以电话咨询一下。
扩展资料:
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履行下列手续:
1、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同样照片一张。
2、交验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还须提交原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原护照遗失或者被盗,但已过期失效的,须提交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3-10-22
塘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塘沽区营口道608号(公安塘沽分局2楼) 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至周六9:00—16:00
南开区长江道出入境受理点 南开区长江道13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西区利民道出入境受理点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北区金庭道出入境受理点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