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9年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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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淄博市教育局决定为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0所学校共招聘13个专业50人,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上续学历需为原始本科)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毕业生中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可放宽到普通高校。
属上述范围,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须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一般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没有教师资格的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报名预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然后组织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通过报名预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名预选,既到有关高校组织,也在淄博组织。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人员可就近到有关高校参加报名预选,也可到淄博参加报名预选,已参加报名预选的不能再次参加报名预选。
报名预选时,考生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招聘学科,不能跨学科报考。报名人员须携带《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个人简介、获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是研究生的,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入学前与原工作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预选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条件以及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所报学科的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预选主要通过向学校了解、查看学生简历和相关材料、简单面试等环节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形体、相貌、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对通过预选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发放《参加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人员凭此单和身份证于2009年4月24日到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张店人民西路,乘2路、126路公交车到银座五里桥店下车)三楼或于25日下午5点前到淄博市教育局(张店人民西路16号,乘108路公交车到浦发银行下车)组织人事科领取《考试准考证》,凭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准考证》,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凭此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考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4]56号),参加考试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时每人交纳笔试费40元。享受减免政策的特困生按有关条件和程序可以减免笔试、面试费用。
淄博报名预选时间:2009年4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淄博报名预选地点:淄博十八中(潘南西路,从火车站乘89路、122路公交车到侨联医院下车)。
赴有关高校预选时间,在4月18日前进行,相关信息请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对确定的参加招聘学科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不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试讲三部分,美术、体育等专业岗位在试讲时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教学基本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根据学科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2、面试和试讲
面试和试讲时间:2009年5月10日。
面试和试讲一并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交纳70元面试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试讲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教材,抽签确定试讲内容。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40%。
(三)考核和体检
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根据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考人员面试和试讲成绩未达到学科成绩合格线的,不确定为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及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
考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四)选择应聘学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选择自己应聘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的按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结果
对拟聘人员在“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选择应聘学校弃权、公示及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以上工作程序依次递补或不再招聘。对弄虚作假者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经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后到相应学校报到。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个人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3)31825013185501
监督投诉电话:(0533)3180471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0所学校共招聘13个专业50人,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上续学历需为原始本科)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毕业生中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可放宽到普通高校。
属上述范围,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须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一般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没有教师资格的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报名预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然后组织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通过报名预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名预选,既到有关高校组织,也在淄博组织。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人员可就近到有关高校参加报名预选,也可到淄博参加报名预选,已参加报名预选的不能再次参加报名预选。
报名预选时,考生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招聘学科,不能跨学科报考。报名人员须携带《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个人简介、获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是研究生的,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入学前与原工作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预选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条件以及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所报学科的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预选主要通过向学校了解、查看学生简历和相关材料、简单面试等环节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形体、相貌、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对通过预选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发放《参加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人员凭此单和身份证于2009年4月24日到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张店人民西路,乘2路、126路公交车到银座五里桥店下车)三楼或于25日下午5点前到淄博市教育局(张店人民西路16号,乘108路公交车到浦发银行下车)组织人事科领取《考试准考证》,凭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准考证》,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凭此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考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4]56号),参加考试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时每人交纳笔试费40元。享受减免政策的特困生按有关条件和程序可以减免笔试、面试费用。
淄博报名预选时间:2009年4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淄博报名预选地点:淄博十八中(潘南西路,从火车站乘89路、122路公交车到侨联医院下车)。
赴有关高校预选时间,在4月18日前进行,相关信息请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对确定的参加招聘学科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不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试讲三部分,美术、体育等专业岗位在试讲时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教学基本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根据学科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2、面试和试讲
面试和试讲时间:2009年5月10日。
面试和试讲一并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交纳70元面试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试讲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教材,抽签确定试讲内容。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40%。
(三)考核和体检
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根据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考人员面试和试讲成绩未达到学科成绩合格线的,不确定为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及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
考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查询。
(四)选择应聘学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选择自己应聘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的按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结果
对拟聘人员在“淄博教育人才网”、“淄博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选择应聘学校弃权、公示及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以上工作程序依次递补或不再招聘。对弄虚作假者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经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后到相应学校报到。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个人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3)31825013185501
监督投诉电话:(0533)318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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