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后代有什么待遇
烈士的后代待遇如下:
1、烈士子女享受高考加分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条,备稿烈士子女可享受高考加分,由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不得超过20分)投档。
2、备稿烈士子女享受定期抚恤金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布的《烈属、因公牺牲仿尘孝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可知,2021年烈士家属抚恤金为每年33860元。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至每人每月590元。
3、烈士子女享受医疗优惠待遇
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烈属,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帮缴或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兄搏等社会保险,并且鼓励各级各类医仿尘孝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
4、烈士子女享受参军入伍优先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22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5、烈士子女享受其他优待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22条,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兄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