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应不应该降国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