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情形的有()。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C.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D.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C.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D.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E.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展开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C.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D.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E.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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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D、E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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