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明代此就置房山镇,属海州州治辖区。
清朝时因之不变。源局缺
民国元年废州府,实行省辖县,海州州治地区改雹辩称东海县,同年四月,析东海县东南境置灌云县,房山镇归东海县管辖。
抗战时期,海属地区沦陷。中共进入海属地区后,曾先后私置过海陵县、潼阳县、沭阳县,并按照自己需要划分县区。房山镇曾一度被置于其所置潼阳县、沭阳县。但这一做法基本上属于民间行为,官方仍然属于东海县。
房山镇在1953年划回后腊余属东海县,置房山区、十三区、十区,1957年建房山乡,1958年成立房山人民公社,1983年恢复房山乡、1985年撤乡设房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