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派遣劳务工在殡仪馆工作十二年,拿到的工资是事业编制的四分之一。请问这次新劳动法对我们有什... 20

我是一名派遣劳务工在殡仪馆工作十二年,拿到的工资是事业编制的四分之一。请问这次新劳动法对我们有什么改变。... 我是一名派遣劳务工在殡仪馆工作十二年,拿到的工资是事业编制的四分之一。请问这次新劳动法对我们有什么改变。 展开
 我来答
静雅阁主人
2013-06-29 · TA获得超过33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4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13万
展开全部
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从理论上讲,你可以拿到在该用工单位与你做同样工作的劳动者相同的工资,即同工同酬权力,但是要求必须是同岗位的,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你的岗位工作内容与在编人员不同则不受此限。除此之外,你的劳动报酬申诉对象只能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你所派遣到的用工单位。还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若你与用工单位发生冲突,用工单位可以立即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的。
吕艾001
推荐于2021-02-06 · TA获得超过2.3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87%
帮助的人:2563万
展开全部
【1】根据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是这次修改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起,殡仪馆必须执行你和单位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
【3】如果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靶慈郝乘睬辜D3
2013-06-29 · 超过3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9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82.8万
展开全部
修改的合同法强调同工同酬,理论上你应与他们与同样待遇,但要求同岗位,所以如果单位认为你们工作在编人员工作内容不同可以不受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