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紘的人物生平
胡纮(约1137—1204),字应期,庆元人。博学强记,才华出众。宋隆兴元年(1163)进士。深得朝廷大臣京镗器重。绍熙五年(1194)由京镗荐监都进奏院,迁司农寺主簿、秘书郎。因追随韩侂胄得以进升,任监察御史、吏部侍郎等职。胡紘在庆元置县中,曾亲具奏章极力请命,旧志载:“时冬官二卿胡公紘,松源人也,为丞相京祈公所推重,首言建邑便,祈公深然之,冬十一诏可:赐名庆元”。庆元三年(1197),因庆元离县治龙泉太远,殊多不便,民众请求建县,州县奏表于朝,纮亦具奏章极力支持,同年十一月,宁宗诏准,并以年号赐“庆元”为县名。1200年因“坐同知贡举、考宏词不当而罢”,实为直言求真,因言落职归故里。但奉祠命,无职而享受奉朝庭薪祠禄。
1201年,重新起用到重庆奉节、安徽和县任职,又转任从五品的朝散大夫,后出史广东经略史,1202年挂帅平定傜民暴乱,立新功回到朝庭升任华文阁待制。后来学禁渐弛,原政见相佐者比较得势,受排挤,自知与政治生态时事有失落,政争纷扰,不相合拍,于是急流勇退,反复请辞后于1203年10月提前告老还乡(规定须70岁)。1204年10月因病卒于家中,宁宗皇帝御赐墓葬十八穴,享受侍郎致仕荫恩待遇。
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胡紘登进士后,得到刑部尚书京镗举荐,任都进奏院司农寺主簿、秘书等职。绍熙五年(1194年)宋宁宗庆元年间韩侂胄打击政敌的政治事件。绍熙末﹐宋宁宗赵扩由赵汝愚和韩侂胄拥立为帝。赵汝愚出身皇族﹐韩侂胄是外戚。赵汝愚为相﹐收揽名士﹐想有一番作为。朱熹是当时著名学者﹐被召入经筵﹐为皇帝讲书。韩侂胄与赵汝愚不和﹐图谋排斥赵汝愚﹐先后起用京镗、何澹、刘德秀、胡纮等人。韩侂胄当政﹐斥朱熹道学为“伪学”。禁毁理学家的“语录”一类书籍﹐科举考试稍涉义理之学者﹐一律不予录取。庆元三年﹐将赵汝愚﹑朱熹一派及其同情者定为“逆党”﹐开列“伪学逆党”党籍﹐凡五十九人﹐包括周必大等。名列党籍者受到程度不等的处罚﹐凡与他们有关系的人﹐也都不许担任官职或参加科举考试。嘉泰二年(1202)二月﹐史为庆元党禁。
外戚知阁门事韩侂胄自持议立宁宗有功,排斥上丞相赵汝愚与侍讲朱熹,利用胡紘与朱熹有宿怨,命时为监察御史的胡紘其起草奏章,弹劾赵汝愚“唱引妫徒、谋为不轨、乘龙授鼎,假梦为符。” 初,汝愚尝梦孝宗授以汤鼎,背负白龙升天,后翼宁宗以素服登大宝,盖其验也;斥朱熹为“伪学罪首”,兴起“庆元党禁”。当时满朝言官,无人敢劾朱子。胡紘正要上疏弹劾朱熹,圣旨下来,胡紘官升太常少卿。当时不在其位是不得言其政的,于是他把奏疏交给升为监察御史的沈继祖,由沈上疏。
第一大罪,不孝。建宁米最好,而朱子却不让母亲吃,只让她吃粮仓中的陈米,是为不孝。
第二大罪,不敬于君。数次辞召不仕,或以有病,或以他事推辞。(缘由见前唐仲友案)
第三大罪,不忠于国。孝宗死,有人说应葬于会稽,朱子却说应改卜他处。
第四大罪,玩侮朝廷。“从恩例封赠其父母,奏荐其子弟……乃忽上章力为辞免……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第五大罪,怨望之罪。朱子诗中有“除是人间别有天”之句,(大字报说是“和储用之诗”,实际是《武夷九曲》诗)且“犹为死党,不畏人言。”
第六大罪,害于风教。建阳县士人为朱子造塑像,运送过程中倒塌摔坏,致“观者惊叹”。 见《四朝闻见录》卷四“庆元党”条,上海古籍《宋元笔记小说大观》4964至4966页)
后来胡紘连升起居舍人、工部、礼部及吏部侍郎等要职。
胡紘颇有胆识,以一个权力集团的利益攻击另一个权力集团,参与“庆元党禁”,反对在他看来是表面道貌岸然而实为鸡倡狗盗的朱熹“道学”,引起说学界的争论和研究,其意义也是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