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网保函的不上网保函
所谓不上网保函,是指出函银行以银行名义依据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债务责任担保。银行出具的保函并没有进入银行系统网或SWIFT系统。
上网保函业务通常流通到市场中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上网保函的法效性、真实性有所保障,此类业务在金融机构中直接可对单完成,不必耗费精力和高成本在市场中寻找借贷资金。由此判断,流通于市场中的通常为不上网保函业务。
银行法人有上级行的授信限制,不同的银行总行对各级行的授信有明确规定,一级分行针对管辖区域的各二级分行、支行又有另行规章制度,这些是银行体系有效管理的基本保障。对于融资类保函,一般支行具备的担保权限仅在千万余元,而且需要由一级分行对出函的批复。甚至某些银行,例如河北省内中国银行,各支行不具备出具融资类保函的权力,出函权在省一级分行。
此外,银行保函的申请有一定的要求,委托人还需要支付保证金和提供反担保品,再经银行的行务会进行研究,报经上级行的批准,银行才可能出函为其委托人的债务进行责任担保。
各银行也有其制式的保函样本,而现实的状况是,市场中很多的资金方提供保函样本,然后让出函银行确认,其保函的内容又混淆于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之间。
对于不上网保函的市场资金供应方的一些做法常常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接触过几个资金方,他们发给我的操作流程内容体现出,只要银行可以根据“银主”提供的保函样本出函就可以,对于,银行的出函权限、委托人的反担保情况等等根本不过问。他们觉得,只要银行可以按照他们的版本出函,只要保函上盖了银行的公章,行长在保函上签了字,资金方的资金安全就有了保障。至于是否银行行长违规出函,那和他们没关系。保函代表的是银行行为,而不是行长行为,行长换届了,或者出了其他意外,也不影响保函的效力。债务人在保函到期前不能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资金方就可以履行自己的债权权力去找担保银行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