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
我90年生!今年23周岁!2010年10月生的第一个孩子!2011年领取的结婚证!不是说现在2台不管了么!为什么现在我怀孕不到4个月!要罚我4W!我老公25了!我是山东郯...
我90年生!今年23周岁!2010年10月生的第一个孩子!2011年领取的结婚证!不是说现在2台不管了么!为什么现在我怀孕不到4个月!要罚我4W!我老公25了!我是山东郯城县的!各位朋友们!我没分!帮我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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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2010年10月你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候,你老公22周岁,你20周岁,你们身份证上的生日是什么时间?如果是10月以后,也就是说你夫妇生育子女时不够法定婚龄(精确到日)。
山东省于2013年6月2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并没有说不管,只是取消了再生育间隔。只有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申请审批后,方可持证再生育。
而且“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也就说你夫妇就算其他条件符合再生育条件,如果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不够法定婚龄,也不能申请再生育指标。第一个子女和现孕的子女均属政策外生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于2013年6月2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并没有说不管,只是取消了再生育间隔。只有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申请审批后,方可持证再生育。
而且“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也就说你夫妇就算其他条件符合再生育条件,如果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不够法定婚龄,也不能申请再生育指标。第一个子女和现孕的子女均属政策外生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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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你们第一个孩子是未婚生育的,属于非法生育,需缴纳罚款,罚款的标准是按户籍地人均年收入的2倍征收;
2、二胎同样需要办理申请。因为你们第一个孩子是超生,不能再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假如再生育,视为超生,罚款的标准是按户籍地人均年收入的3倍征收。
2、二胎同样需要办理申请。因为你们第一个孩子是超生,不能再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假如再生育,视为超生,罚款的标准是按户籍地人均年收入的3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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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那里二胎真的放开了吗?不是吧。二胎指标还是要找熟人的,这年头,没熟人什么都办不了。规矩都是给老实人定的。君不见有钱有势的,都生好多,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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