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政法干警公告的纪律要求
(一)招录培养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这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录培养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招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录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涉及网上报名技术和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考务咨询电话略。涉及教育考试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教育考务咨询电话。涉及公务员招录政策方面的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公务员局考录处,咨询电话略。涉及教育入学考试资格方面的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教委学生处,咨询电话略。涉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咨询电话略。涉及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具体咨询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0年重庆市基层政法机关面向社会定向招录职位一览表
2. 重庆市少数民族地区及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名单
二O一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