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的个人履历
李昌,土家族,1914年12月生于湖南省永顺县,1933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青年时期,李昌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和爱国学生运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他三次参加赴南京请愿示威活动,并先后参加“一二·九”和“一二·一六”两次大规模游行示威。
1937年2月当选为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全国总队总队
1938年起,他先后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晋绥边区中共兴县县委副书记,豫鄂边区中共礼山县委书记,豫鄂边区党委秘书长,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政治部主任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李昌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
1951年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2年任中央人民政府扫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53年后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党委书记。
1957年,在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委第一书记。
1964年调任国务院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兼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院长。
李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残酷迫害。
1977年后,他先后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兼中国科技大学第一副校长,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书记,中国科学院主席团执行主席等职。
1982年当选为中央纪委书记。
1985年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昌是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四中全会增补);中国共产党第七、八、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