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的历史沿革
东流,汉代为彭泽、石城二县地。
晋代属彭泽县。
南朝梁天监五年,侨置和城县(侨于今安徽东至东流镇)。属南豫州侨置太原郡(治所舜井,又名舜城位安徽东至故梅城南2公里处)。开皇九年(589年),平陈,调整州、县时被废。
唐会昌初年置东流场,取“大江曲折来,到此始东流”诗句中的“东流”为名。
南唐(公元953年)升为县。县治临江而筑,无城垣。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置东流县(治和城故城,今东流镇),属奉化军江州(均治德化,今九江市)。
宋开宝八年(974年)东流县属江州(仍治今九江市)。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东流县改属江南东路(治升州,今南京市)池州。
建炎元年(1127年),池州属江南东路(治江宁帅府,今南京市)池州(仍治贵池,今市区)。二年,池州改属江州路(治江州,今九江市)。四年,池州改属江南路(治建康府,今南京市)建康帅府(改治池州,后还建康府)。绍兴元年(1131年),池州复属江南东路(治建康府)。东流县隶之。
元属池州路。
明清时期原东流县明沿元制,清嘉庆二十三年(1817),县下划为4乡40保,区为7里,县城内外分15坊。即: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增设2里共为11里。分一都、九都、十一都、十二都、十四都、二十五都、二十七都、二十九都、坊市都、三十一都、三十二都。此后设立4乡4镇。4乡即:永丰、阐教、石门、太原乡;4镇即:尧城、永丰、古港、葛公镇。永丰乡辖上四都,阐教乡辖上四都,太原乡辖下五都,石门乡辖下五都。县治内设13坊:惠安坊、洋宫坊、来苏坊、显应坊、迎恩坊、省元坊、修丰上坊、修丰下坊、仁寿坊、善政坊、阐教坊、德义坊、禅林坊。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设乡保,全县划分上、中、下3个乡、42保。
民国三年属芜湖道。
民国21年4月2日,属安徽省第八区(首县为贵池县)。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八专区(专员驻贵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