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问题
我爷爷今年2月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我爷爷有一儿一女,女儿是我姑妈,是我爸爸的姐姐(在07年的时候因病去世)。我爷爷在我姑妈去世前已经将他要分给我爸和我姑妈的分好...
我爷爷今年2月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我爷爷有一儿一女,女儿是我姑妈,是我爸爸的姐姐(在07年的时候因病去世)。我爷爷在我姑妈去世前已经将他要分给我爸和我姑妈的分好(我爸,我姑妈各一份),我姑妈在治病的时候,已经将她的那份用完。我姑妈有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的哥哥,我哥哥还在儿时,我姑妈就和我前姑爹(我哥哥的爸爸)离婚,我哥哥是判给他爸爸的。我姑妈在她生前,我哥成年之后,没有对我爷爷尽过任何赡养义务(既没出钱也没出力),这些街坊邻居,我爷爷的妹妹弟弟都可证明。我爷爷一直是和我们一家生活,我爷爷生前一直由我爸妈照顾赡养。我爷爷生前最后住院那段时间,我哥哥也没有尽过任何义务(我爷爷住院病危通知了我哥的),而且我爷爷去世前,快要去世的时候,我哥哥不但没在医院,还在外面参加婚礼,大了5,6个电话才来。我爷爷去世后,后事也是我父母在料理,我哥哥也没出力出钱。我爷爷刚火化下葬,我哥就提出分遗产了(我爷爷是早上下葬的,中午大家一起吃饭,他就提出分遗产了)。我哥的遗产要求是分割我爷爷的房产和存款。房子是我爷爷名下的,我们一家一直和我爷爷住在我爷爷的房子,我爷爷的存款在我爷爷住院的时候口头说过是留给我妈妈治病用的(这点儿我爷爷的弟弟和妹妹可以证明)。这种情况下,我哥哥有权分割遗产吗?如果有权,他应该分的多少。谢谢
“我姑妈在她生前,我哥成年之后,没有对我爷爷尽过任何赡养义务(既没出钱也没出力)”,这句话是说,我姑妈生前和我哥哥成年之后,他们两个都没对我爷爷有过任何形式的赡养
这个问题刚才问过,但是因为操作失误,导致问题解决,其实并未解决,所以重新提问 展开
“我姑妈在她生前,我哥成年之后,没有对我爷爷尽过任何赡养义务(既没出钱也没出力)”,这句话是说,我姑妈生前和我哥哥成年之后,他们两个都没对我爷爷有过任何形式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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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情况 下,你的哥哥做为你姑姑的代位继承人,是有权力进行继承的。虽然你爷爷口头上说过,但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你爷爷不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当危急情况解除后,又没有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则该份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爸爸可以多分一点。
另外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你姑姑的情况并不在以上几条内,所以所以你哥是可以继承的。
随便说一下存款如果是你爷爷病险的时候立的,并且有二个证人,那这个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可以给你母亲。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爸爸可以多分一点。
另外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你姑姑的情况并不在以上几条内,所以所以你哥是可以继承的。
随便说一下存款如果是你爷爷病险的时候立的,并且有二个证人,那这个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可以给你母亲。
追问
对于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举证剥夺其继承权利吗
追答
象你这种情况很难的举证的,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你的爷爷虽然女儿去世了,但你父亲还在世并且有扶养能力,所以,你哥哥对你的爷爷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有赡养义力的是你姑,而她已经不在世了。就算举证了,也是少分,很难达到婚姻法第七条之规定,剥夺其继承权的。
不过你们举证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的应该很容易的,从爸爸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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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述情况来看,你哥哥不应当分得遗产。
现在我们来推理:1、遗产至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从你个爷爷死亡时开始继承关系----2、遗产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大于法定继承。---3、你爷爷生前已将存款留给你母亲,可以说是遗嘱继承,该款应归你母亲所有。4、房屋无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你父亲、姑妈,在你姑妈死亡后,你哥哥可借位继承。5、关键要点:我爷爷在我姑妈去世前已经将他要分给我爸和我姑妈的分好(我爸,我姑妈各一份),我姑妈在治病的时候,已经将她的那份用完。(胜诉的关键证据)6、最后考虑一点,你哥哥现在有无经济来源,如无,法院可能酌情一点给他。如有,不考虑。
最后,本案胜诉的关键是如你陈述,且有证据(书证、物证、人证均可)。
现在我们来推理:1、遗产至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从你个爷爷死亡时开始继承关系----2、遗产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大于法定继承。---3、你爷爷生前已将存款留给你母亲,可以说是遗嘱继承,该款应归你母亲所有。4、房屋无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你父亲、姑妈,在你姑妈死亡后,你哥哥可借位继承。5、关键要点:我爷爷在我姑妈去世前已经将他要分给我爸和我姑妈的分好(我爸,我姑妈各一份),我姑妈在治病的时候,已经将她的那份用完。(胜诉的关键证据)6、最后考虑一点,你哥哥现在有无经济来源,如无,法院可能酌情一点给他。如有,不考虑。
最后,本案胜诉的关键是如你陈述,且有证据(书证、物证、人证均可)。
追问
关于第4点,听说我爷爷在住院前提过将房屋过户给我爸,这点儿有两位以上的证人,但是没有物证或者书证,我爷爷入院后病情恶化,直到去世前一直处于思维紊乱和病危状态。
第5点,据我所知,好像只有我爷,我姑妈,我父母知道这项分配,但是现在我姑妈爷爷都已去世,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第6点,我哥哥早已成年且有工作,他生活算是富余的,工作收入后,也未对我爷爷有过任何形式的赡养行为,这点儿是由证人的。
追答
5、无证据。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姑妈有继承权,姑妈死亡后,哥代位继承。
6、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或赡尽养义务少的,可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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