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习了“三角形”知识之后,再学习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知识,这种学习是上位学习,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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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学生在学习了“三角形”知识之后,再学习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知识,这种学习是下位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学生在学习了“三角形”知识之后,再学习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知识,这种学习是下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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