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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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施多年来,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如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2013年决定修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近年来,各级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问责机制,积累了不少经验,也需要在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体现出来。这些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奠定了重要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另外,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五中中央提出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这样,六中全会讨论党建问题比较合适。在六中全会讨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从严治党符合逻辑的展开。
另外,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五中中央提出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这样,六中全会讨论党建问题比较合适。在六中全会讨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从严治党符合逻辑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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