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分为几种书体
书法分为几种书体:分为篆、隶、草、行、楷五大类书体。
一、书法分类
书法一般分为五种,分别是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国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主要有篆体、隶体、楷体、草体、行体五种写法,之前的甲骨文和铭文虽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文字,但并未形成一种文字艺术,后代几乎没有书法家临摹和书写。
二、书法具体释义
1、篆书:是一种呈现曲直相映乐趣的文字。广义的篆书,包括甲古文及金文,此处的篆书特别只大篆及小篆。一般将秦以前的古文及箍文称之为大篆,而由李斯整理出来的文字称之小篆。篆书是大篆、小篆的统称。大篆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其保存着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点。
2、隶书:隶书的出现,是为了因应日益繁复的文书处理。改变了篆书的结构,强调横平竖直、间架紧密。隶书写起来比篆书方便很多,为后代子孙节省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在学术上亦具有极大的价值。隶书有秦隶、汉隶等,一般认为由篆书发展而来,隶书是篆书的化繁为简,化圆为方,化弧为直。
3、楷书:是在汉朝时以隶书字体作楷法加以改进的书体,今人称之为正楷。由于楷书写起来又比隶书方便,因此汉朝人民都采用它以适应实际生活的需要。
4、行书:行书,是一种书法统称,分为行楷和行草两种。它在楷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是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书实用性和艺术性皆高,而楷书是文字符号,实用性高且见功夫;相比较而言,草书则是艺术性高,但是实用性显得相对不足。
5、草书:草书作为一种特定的字体,形成于汉代,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从草书的发展来看:草书发展可分为早期草书、章草和今草三大阶段。早期草书是跟隶书平行的书体,一般称为隶草,实际上夹杂了一些篆草的形体。初期的草书,打破隶书方整规矩严谨,是一种草率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