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道刑法题目。求解。
甲要杀丙,乙也要杀乙,两人没有意思联络,一日,甲往乙的杯子投下百分之九十的毒药,以为可以杀死乙,丙不知杯子里已有毒药,往杯子里投下百分之十的毒药,也认为可以杀死乙。对此,...
甲要杀丙,乙也要杀乙,两人没有意思联络,一日,甲往乙的杯子投下百分之九十的毒药,以为可以杀死乙,丙不知杯子里已有毒药,往杯子里投下百分之十的毒药,也认为可以杀死乙。对此,甲丙并不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对于甲丙应该分别按什么罪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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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叫重叠的因果关系。即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都不能导致结果发生,但合并在一起造成了结果的发生,各个独立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叫重叠的因果关系。即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都不能导致结果发生,但合并在一起造成了结果的发生,各个独立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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