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偿还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或者说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债。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
2、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债。
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夫妻一方欠债不还,在被起诉之后仍未积极返还的,对方可以到相应的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婚后属于夫妻在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共同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共同财产,此时需要确定的是这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1、夫妻需要共同偿还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5)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
2、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债。
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夫妻一方欠债不还,在被起诉之后仍未积极返还的,对方可以到相应的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婚后属于夫妻在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共同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共同财产,此时需要确定的是这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1、夫妻需要共同偿还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5)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12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