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案例,请律师帮忙回答

一对夫妻,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儿媳及孙女一直与老人居住,后儿子患脑梗塞,并有二级残疾证。因儿子、儿媳对老人不好,故老人欲立遗嘱将房屋给其女儿,或将房屋过户给其女儿... 一对夫妻,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儿媳及孙女一直与老人居住,后儿子患脑梗塞,并有二级残疾证。因儿子、儿媳对老人不好,故老人欲立遗嘱将房屋给其女儿,或将房屋过户给其女儿,请问律师,如果老人立遗嘱将房屋给其女儿可以吗? 是立遗嘱好,还是将房屋过户好,如里遗嘱,除公正外,还需要哪些手续?感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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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远律师
2013-07-0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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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老人要给儿子留有份额。
追问
请问如果老人不想给呢,在法律上,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感谢。另外,如果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如果涉及房屋,该房屋还需要评估吗?
追答
如果老人不想给没有生活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份额,所立遗嘱有效,但是这一份该留的份额是要扣除的。遗嘱公证,房屋不需要评估,公证处只审查房屋产权状况。另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不是所有遗嘱都要公证。
柔和且清淡丶白桦06
2013-07-02 · 超过1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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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生前直接过户比较好,但对老人家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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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haozongtong
2013-07-02 · TA获得超过145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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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我不是律师。但是可以给你一些参考。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立,不同于民间的所谓的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是有集成权利的。后面的哪个好我就不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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