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以湖北省为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应符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由省、市州统一组织,积极探索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和诊疗项目谈判制度,进一步降低参保患者负担。条件成熟时,由省统一制定门诊特殊慢性病专门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
各地应加强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与住院待遇衔接,在合理医治的前提下,尽量引导参保患者在门诊治疗。根据统筹基金运行情况,在重点保障住院的同时,科学严谨地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支付费用进行测算,按病种合理确定全市州统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或年度定额标准。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地应建立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库,随机抽选组织相关专业临床专家对患者申请病种进行鉴定并签名确认。对鉴定合格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确定后,纳入当地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
2、各地还应结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特点,定期对已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人员进行病情复审,对治疗后病情明显变化或治疗方案重大调整的,可进行年审或重新鉴定。
3、对鉴定中弄虚作假的专家,取消专家资格,并限制其为医保病人看病权限;对鉴定中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手段骗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患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