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方针政策是什么?
国家能源方针政策是:
1、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2、立足国内。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3、多元发展。着力提高清洁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积极实施能源科学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4、保护环境。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能源发展模式。
5、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6、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7、国际合作。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推动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8、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快消除能源贫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扩展资料:
能源科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科技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能源科技进步在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能源科技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创新的基础比较薄弱,核心和关键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
2011年,中国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这一首部能源科技专项规划,确定了勘探与开采、加工与转化、发电与输配电、新能源等四大重点技术领域,全面部署建设“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四位一体的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1、加强能源科学技术研发。在地质、材料、环境、能源动力和信息与控制等基础科学领域,超前部署一批对能源发展具有战略先导性作用的前沿技术攻关项目,争取在能源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突破。
2、推进能源装备技术进步。依托重大技术装备工程,加强技术攻关,完善综合配套,建立健全能源装备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提高重大能源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3、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煤炭深加工、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加大资金、技术、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重大示范工程,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在煤炭资源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智能电网技术、先进核反应堆技术等领域,继续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加强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的能源政策
2023-07-25 广告
2.加强与产油国的联系,保持能源的不缺。
3.自主开发新能源。
4.发展节能技术,鼓励企业、老百姓节能。
第一条 城市煤气是现代化城市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一种主要能源。发展煤气可以节约能源,减轻城市污染,促进工业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综合经济效益显著。发展城市煤气,对加速实现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各城市应把发展城市煤气事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城市煤气化。
第二条 发展城市煤气必须贯彻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优先使用天然气,大力发展煤制气,积极回收工矿燃气,合理利用液化石油气,适当发展油制气。
有条件的城市,应根据当地资源、财力和物力的可能性,合理安排,建设气源厂。对缺能的重点城市,应向国家争取分配优质原料,定点供应,以选择合理的制气工艺,发展城市煤气。
对特大城市和缺能的重点城市,油制气可作为城市调峰和增热的气源。
第三条 经营城市煤气的单位,属于服务性的生产企业。它的基本任务是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工业生产服务,从事能源转化,组织好煤气的生产、输配和应用。它担负着居民生活、公共福利事业、工业生产的煤气供应。主管部门在制订城市煤气企业经营管理政策时,应根据企业特性,充分考虑企业技术开发、生产发展、基金留成、奖金提成、职工福利等利益,更好地促进城市煤气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城市煤气供气原则:应优先发展城市居民用户,适当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用户合理发展高、精、尖工业和生产工艺必须使用煤气、且节能显著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第五条 要按价值规律制订煤气售价,实行优质优价,高来高走的原则,使企业略有盈利。煤气定价应以生产成本、税金和利润等因素为依据。
在煤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时,应按居民用气价格高于烧煤价格,公共福利事业用气价格高于居民用气价格,工业用气价格高于公共福利事业用气价格,并与油、电有合理的比价。计算价格的办法可按热值计价。
第六条 城市煤气的发展:应贯彻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转化率;要做到合理用气和节约用气;要积极推广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第七条 城市煤气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组成部分。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城市设施同步建设,确保易燃、易爆、易使人体中毒的煤气安全供应,城市煤气事业必须由城市建设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做到协调发展。
基本建设
第八条 城市煤气建设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好城市煤气专业规划。在制订规划时,应认真做好当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可能性、长远期的气源、原料需求、各类用户的比例、技术经济分析等项的调查研究工作。
城市煤气的新建、扩建工程,余气利用的节能工程和大型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基本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煤气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可由多种渠道解决,集资要遵循自愿、受益、合理负担,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原则。
第九条 煤气厂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三废治理必须贯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工业“三废”排放标准。现有煤气企业应按照国家环保法的规定,限期解决三废污染问题。
第十条 煤气工程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努力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气源厂应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回收化工产品,合理联产其他产品,多种经营,以降低煤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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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china.findlaw.cn/fagui/jj/25/107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