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老师胡甲在文学杂志上看到钱乙发表的一组诗歌,颇为欣赏,就复印了一百份作为文学辅助材料发给了学生
钱胡甲又将钱乙的这组诗歌逐段加以评析。写成文章后投到刊物上发表。乙得知后,认为胡甲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复印、使用其作品,在其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自己的诗歌,在其评论文章中全...
钱胡甲又将钱乙的这组诗歌逐段加以评析。写成文章后投到刊物上发表。乙得知后,认为胡甲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复印、使用其作品,在其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自己的诗歌,在其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自己的诗歌,,是对自己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胡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钱乙的著作权?为什么? 展开
问:胡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钱乙的著作权?为什么?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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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著作可申报版权。被告投稿是利用了原告的作品,其目的是盈利性质。当然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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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算侵犯著作权!这是正常的文学批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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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赢利了呢,是否有受益的想法。有就是侵权,没有就可以解脱了。 法律准则是依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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