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大会作了报告。十八大报告是回顾成就、总结经验的报告,是高举旗帜、科学发展的报告,是解放思想、推进改革的报告,是制定蓝图、引领未来的报告,是凝聚力量、增强信心的报告。报告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十八大审议并通过的文件主要有: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些文件,充分体现了大会的主要精神。十八大报告是大会精神的集中体现。
报告旗帜鲜明地回答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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