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2019-06-1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3)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
(4)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
(5)特定人的权利保护。包括妇女、老人和儿童以及华侨的正当利益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主要包括:
1、平等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自由。
4、出版自由。
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6、结社自由。
7、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
二、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阻挠、搜查和审查。广义的人身自由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连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其他活动和孚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先决条件。
三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
四、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获得物质保障权。
五、文化教育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自由。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在各类学校和各种教育机构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利。《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六、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1、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宪法》第四十八条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七、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宪法》第五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