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要辞职,要违约金? 20
签了2年合同,但当时合同公司没盖章,也没有把合同给我,去培训了两周,第一周承诺给我50一天,第二周合同开始就按工资计算,附加条款,说再合同期间辞职,要赔三个月的工资抵培训...
签了2年合同,但当时合同公司没盖章,也没有把合同给我,去培训了两周,第一周承诺给我50一天,第二周合同开始就按工资计算,附加条款,说再合同期间辞职,要赔三个月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但我去培训期间,公司除了提供住宿,吃饭和车票都是个人出的,还没有报销,答应的每天50元也没有给。
培训完了,回来上班,连续上了八天班,还是没有排休息,工作的地方很热,都中暑了,现在要辞职,说可以再做一个月,公司不让,要走的话按合同走,让赔三个月工资,我还有三个试用期,现在在试用期内。我是不是要付违约金? 展开
培训完了,回来上班,连续上了八天班,还是没有排休息,工作的地方很热,都中暑了,现在要辞职,说可以再做一个月,公司不让,要走的话按合同走,让赔三个月工资,我还有三个试用期,现在在试用期内。我是不是要付违约金?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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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违约金,赔偿的是单位支付的培训费,没要求单位食宿都管
单位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而且不需要赔偿单位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单位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而且不需要赔偿单位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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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两个问题:第一.公司给你的承诺有没有体现在合同里,第二:对于工作的时间在合同中有无体现?公司工作时间时长均不符合劳动法,超出工作时长属于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或者取得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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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上注明了违约需要违约金,那么肯定会要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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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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