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一年给溥仪400万两银元,不怕他用这些钱招兵买马么?
1912年2月12日,在袁世凯的胁迫下,隆裕皇太后颁布《退位诏书》,溥仪退位,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民国政府承诺优待清室,每年支付400万两银元,并继续居住在紫禁城里,史称“逊清小朝廷”。清室与民国政府协商后,决定派国民革命军陆军第16师下的第二步兵团用来保护暂时居住在皇宫里的宣统皇帝。
当时民国政府给溥仪每年400万两生活费用,这相当于一天1万多两也应该够花了,但溥仪当皇帝大手大脚花钱惯了,虽然钱不少,但要给那些留用的侍从,还有一些遗老遗臣们花,所以看似很多钱,对于溥仪来说却是远远不够的。
当时的一块大洋购买力是很高的,民国初期一块大洋大概合现在人民币800块,后期下降一些大概合人民币600到700块,所以那时候的四百万元大概相当于现在25亿元到32亿元,但溥仪却在事后说这些钱根本不够。
按理说溥仪当了这么久的皇帝,自己也应该存了不少钱了,且在《清室优待条件》中明确规定清皇室的财产不可侵犯,紫禁城内的所有文物、银两、珠宝、乃至整个故宫都是溥仪的私有财产,一切受到民国政府的保护,虽然溥仪已经不是皇帝,当时下面却供养着大量的宫女太监。这些人每年都需要花费360万两银子。眼看这些的工资就要发不起了,溥仪居然大起了变卖皇宫文物的主意。
直到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发起政变,推翻曹锟政府。以后没几天,也就是11月5日,冯部下鹿钟麟和暂时内阁代表李石曾带着手枪队、拿着暂时内阁签署的《批改清室优待条件》,杀气腾腾地来到故宫,要求溥仪在批改书上签字并限令两小时内搬出紫禁城。所以,别说拿钱招兵买马了,养佣人都不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