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版权成就了日本动漫。
从版权保护体系建成后,日本动漫才实现产业化。
关于何时开始,逐步拥有动漫产业的问题可以去看日本动漫发展的历史,在这不多说。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动漫一定是先于版权保护出现,在初步发展后版权保护迅速跟上,最后才成就了日本动漫产业今天的繁盛。
先举两个例看看日本版权保护有多好:
一:1970年日本著作权法原文所涉及的范围广度、深度和密度
第10条 第一款:本法律中所说的著作物大体例示如下:
(一)小说、脚本、论文、讲演及其它语言著作物;
(二)音乐著作物;
(三)舞蹈著作物或哑剧著作物;
(四)绘画、版画、雕刻及其他美术著作物;
(五)建筑著作物;
(六)地图或具有学术性的图纸、图表、模型及其他图形著作物;
(七)电影著作物;
(八)摄影著作物;
(九)程序著作物。
二:本月新闻一条:
据日媒报道,北海道某无业男子通过网络非法下载人气动漫人物“初音未来”的音乐软件,并将软件转载给其他人从而获得利益。9日北海道名寄警署以涉嫌侵犯版权为由,逮捕了这位名叫水间丈二的嫌疑人。
该犯罪嫌疑人大约从去年8月29日到今年5月19日期间,通过网络服务器保存好“VOCALOID2初音未来”等3种音乐软件,为其他人下载创造可能。该男子的行为侵犯了雅马哈等4家公司的版权。据悉,该男子已经认罪。
再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个人认为版权是成就日本动漫产业的最重要因素。
通过比对日本动漫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在战前就已出现,到70年代初都处在稳步且缓慢的发展中,而真正出现爆发式发展跨越发展的节点是出现是在70年代中期。而日本的著作权法正式1970年出台的。出台之后可以说是为日本动漫提供了根本上的盈利模式保护,盈利模式得到保护之后,无疑促进了市场化程度加快,因而在70年代中期之后,日本动漫实现了快速发展,真正成为了产业。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日本有人喜欢动漫→有公司画动漫做动漫作品→作品放到市场上有人买能赚钱(版权所保护的重要部分)→公司又设法做更好的动漫作品。。。等等等等。。。如此良性循环,产业也就必然壮大。
日本的版权保护,维护了这一个链条的最重要部分。
要知道,动漫作品人都喜欢看,因为一个虚拟的事物是很容易引起人好奇心的,所以哪里都不缺动漫市场(温饱都不能解决的区域当然另当别论),当然哪里也都不缺少有想象力创造了能做动漫的人,但是能做不一定代表愿意做,只有在有市场利润的驱使下才会愿意职业化的从事动漫行业,公司也是一样,哪个公司从事动漫行业一定都是预想可以盈利,如果公司做出来一个动漫,赚不到钱,一定不会有公司愿意参与的。而版权保护的恰恰就是“只要你做的够好,一定赚的够多”。这就是市场的魅力。
最后还需要提到的就是,日本政府抓住了机遇,所谓的机遇就是在动漫市场度过萌芽期,刚开始市场化产业化探索的时间节点,用版权保护住了产业化流程中最重要的盈利模式。正如钻木取火,在火苗(动漫产业化探索)出现的时候一定要用手保护,防止风(盗版)吹灭,若没有护住,则不仅会灭,还会带来再次生火时重新钻木的麻烦。
我国动漫其实缺的也就是版权保护,版权也正是中国动漫长期缓慢发展难以腾飞的根源。在我看来,我国动漫没有完整的市场、没有完整的产业,而这,版权保护不力就是病原。问题中没有涉及我国动漫的部分,在此就先不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