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因为夹带纸条作弊被抓,现在处分还没下来,可能是留校察看了,以后如果申请撤销,档案里会有记录嘛?
大学生留校察看处分,以后如果申请撤销,档案里还是会有记录的。因为对学生的奖励、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扩展资料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毕业前录入档案,可是有人说只是会放一个撤销处分的单子进入档案袋里面,原先那么那个处分的单子还是会在。
这个行为各校不一样,很多学校不会放,也没必要。还是请你咨询学校档案管理的老师,以免不必要的顾虑
我一个同学大四的时候被抓作弊……结果背着处分没办法毕业,就又修了一年,他果断一般修大五,一边备考研,结果中了……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学校也不愿意学生带着处分毕业,因为也影响学校自身的形象
以后小心点就没关系的。如果再被处分那就不好说了。还有就是有还有足够的时间留校,你要是大四的估计就麻烦了
解除处分是不是和撤销处分是不同的啊?现在就是担心这个一时之间的糊涂之举,导致之后找工作的时候有影响啊,如果在档案中有显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