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合理避税,怎样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收洼地转让定价法(税收洼地)
企业若利用税收洼地的方式,可以在政府政策支持的条件下,合理合规的减轻税收负担。就主要的操作模式是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把企业业务的利润留在税率低的税收洼地,故而税收也是留在税收洼地的,这样该税收洼地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当前很多企业都是通过这种模式进行节税,诸如少数民族的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等。企业在税收洼地正常经营纳税,就可以得到税收奖励的返还扶持。
1.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70%-90%的返还比例;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到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的政策;
并且注册式招商的模式,是不需要企业实体的入驻和经营的。
二、企业的税务构架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就会面临着安排企业经营结构的情况。苹果公司的爱尔兰蓝三明治架构就是比较典型的,这个原理就是通过利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法税率的差别进行的税务结构,用以达到把利润留税收洼地,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效果。
当然,还有很多地区存在着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就可以通过这种税负的差距,从而有效地控制税务风险,以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优化企业的经营架构。
三、税收筹划的能力
企业在税务筹划的基础上,对自身企业的投资、经营等活动进行安排调整,以达到不缴、或者是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但是企业的税收筹划并不仅仅只是涉及到税务方面,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经营啊、市场方面,以及公司战略等方面的问题。企业的税务筹划在筹划和实际操作的阶段都会存在税务风险,所以企业一定要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合规进行助力企业的运营腾飞。
推荐于2016-01-29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总体来说,有如下三种基本方式:
1、有限公司奖励扶持(政策最稳定,奖励比例高)
2、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所得税节税力度大)
3、自然人代开(解决无票支出问题)
1、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园区奖励扶持
园区内,增值税地方全额留存50%,地方留存基础之上企业可得到70%-85%的奖励;
园区内,所得税地方全额留存40%,地方留存基础之上企业能得到70%-85%的奖励。
也就是说,增值税奖励为总纳税额的35%-42.5%,所得税奖励为总纳税额的28%-34%。
增值税纳税100万,得到的奖励至少35万,所得税纳税100万,奖励至少28万
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定律核定,按照10%的行业利润率进行核定,核定后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0.5%-2.1%,综合税率3.16%左右。
定额核定,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来核定,开票超过400万,税收高于10万的企业更适合该方法。
3、自然人代开
不需要成立企业,有身份信息和合同就可以办理,综合税率2%左右,主要是用来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无票支出问题,行业一般是没有限制的。
相关税法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部分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西部大开发按5%,15%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符合条件的中小规模企业适用税率为20%。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根据不同行业税率不同,服务行业增值税6%、建筑行业增值税9%,商贸行业增值税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目前暂按1%征收)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依据外国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国内,但在中国国内设有机构、场所的企业或中国国内没有设置机构、场所,但中国
中国国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中国国内所得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税率,其余普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基本税率。
(一)利用税收洼地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如李老师设立个体工商户,业务体量有2000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万*1.5%=30万
(二)利用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可以定额核定也可以定率核定,定额核定就是直接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定率核定就是核定行业利润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所得税,一般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
假设主体公司有450万的利润,就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利润分包,用主体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做到三流一致(合同、资金、发票)
增值税:450万*1%= 4.5万
附加税:4.5万*6%=0.27万
个人所得税:450万*10%*30%-40500= 9.45万
(三)在税收洼地成立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在园区成立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可以享受财政奖励扶持注册,园区对入驻的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地方财政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一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选择适合自己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般来说,合理避税的基本方向有这么两个:
1、利用现有的税务优惠、减免条件,减少企业税务;
2、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改变企业业务模式,企业交易方式,改变企业外在形式……使企业符合已有的税收优惠。
怎样进行合理税务筹划?有什么方法呢?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促进某些地区或某些行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税收筹划开展的时候,如果能够充分的利用这些政策,那么则可以确保筹划的成功。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充分的利用政策,需要积极的对政策信息进行了解和研究。
2、通过分散税基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
税基是计税的依据,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即税基越小,纳税人负担越轻。因此,采用分散税基的方式开展税务筹划,既可以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也可以通过税基实现时间上的安排,从而在递延纳税、适用税率、减免税等方面获取合法税收收益。
3、利用税法空白开展税收筹划。
所谓税法空白,其是指在税收的有关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地通过文字进行规范的一些具体内容。事实上,在税收的征收和缴纳的过程中,实际上是由征纳双方所进行的动态博弈。纳税人作为博弈的一方,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努力寻找税法空白,并利用其空白之处,安排自己的有关经济活动。不过,由于当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企业采取此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并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4、利用会计核算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一般而言,采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通常具有非违法性、预先性、目的性等特点。而且还能够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