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题求解,多谢!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8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给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8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A产品给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同时提供送货业务,取得销售A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B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C产品一批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为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09年7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民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该企业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3)计算C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4)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是多少?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6)该企业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7)计算该企业8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1)销售A产品给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同时提供送货业务,取得销售A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B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C产品一批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为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09年7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民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该企业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3)计算C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4)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是多少?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6)该企业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7)计算该企业8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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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企业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100*0.17+(5.85/1.17)*0.17=17.85万元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9.25/1.17*0.17=4.25万元
(3)计算C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50*(1+10%)*0.17=9.35万元
(4)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是多少?
1.17*5/(1+4%)×4%÷2=0.1125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10.2+6*0.07=10.62万元
(6)该企业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30×13%+5×7%)*(1-20%)=3.4万元
(7)计算该企业8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
17.85+4.25+9.35+0.1125-10.62-3.4=17.5425。
说明:(4)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征税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分别按以下规定征税:
(1)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100*0.17+(5.85/1.17)*0.17=17.85万元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9.25/1.17*0.17=4.25万元
(3)计算C产品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50*(1+10%)*0.17=9.35万元
(4)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是多少?
1.17*5/(1+4%)×4%÷2=0.1125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10.2+6*0.07=10.62万元
(6)该企业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30×13%+5×7%)*(1-20%)=3.4万元
(7)计算该企业8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
17.85+4.25+9.35+0.1125-10.62-3.4=17.5425。
说明:(4)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征税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分别按以下规定征税:
(1)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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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的销项税额是100*0.17+(5.85/1.17)*0.17=17.85万元,
B产品的销项税额是29.25/1.17*0.17=4.25万元
这种视同销售,没有说明是应税消费品,也没有给出消费税率,所以组成计税价格=50*1.1=55万元,销项税额=55*0.17=9.35万元
此项目中的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应纳税额为0.17*5=0.85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2+6*0.07=10.62万元
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4.25万元,但是20%用于福利则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不能抵扣,所以实际抵扣额为4.25*0.8=3.4万元
17.85+4.25+9.35+0.85-10.62-3.4=18.28。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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