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让摆摊了吗?
截至2020年8月25日,国家是允许摆摊的。中央文明办决定,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在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出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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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或正在发展“摆摊设点”的城市而言,绝不能回到历史上的粗放无序状态,而是要与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契合。
要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势必要求:厘清商贩摆摊和公共利益的权责边界,为商贩提供相应行为清单,鼓励其在允许的范围内规范经营;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通过常态化巡查、抽检等方式,确保食品卫生管理链条环环相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乱涨摊费等经营乱象,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采取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限制经营等方式予以处罚。
这需要善治的分寸、法治的规范、“绣花”的功夫,才能避免宽严失据,体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允许摆摊” 彰显“人民至上”执政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摆摊设点”一哄而上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