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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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欲望(Cupiditas/desire)是人的本质自身,就人的本质被认作为人的任何一个情感所决定而发出某种行为而言。(Cupiditas est ipsa hominis essentia, quatenus ex data quacunque ejus affectione determinate concipitur ad aliquid agendum.)
说明 在上面第三部分命题九的附释里,我们已经说过,欲望是意识着的冲动,而冲动是人的本质自身,就这本质被决定而发出有利于保存自己的行为而言。但在同一附释里,我也曾经提到,我实在不承认人的冲动和欲望间有什么区别。因为不论一个人意识到他的冲动与否,其为冲动还是一样的。所以为了避免同语反复起见,我并没有用冲动去解释欲望,不过曾经设法给欲望下一个定义,以便欲望的意义可以把人性中一切努力,即我们称为冲动、意志、欲望或本能等总括在一起。因为,我本来也可以说,欲望是人的本质自身,就本质被认作被决定而发出某种行为而言;但根据这个定义,不能推出(据第二部分命题二十三)心灵能够意识到它的欲望或冲动。所以为了足以包括这种意识的原因起见,必须加上(据同一命题)“就本质之被认作为人的任何一个情感所决定而发出某种行为而言”。因为所谓人的本质的情感乃是泛指本质的任何状态而言,不论它是出于天赋(innata),抑或出于后得,或者不论它仅仅是通过思想这一属性而被认知,抑或仅仅通过广延这一属性而被认知,抑或与两个属性同时相关联。所以欲望一字,我认为是指人的一切努力、本能、冲动、意愿等情感。这些情感随人的身体的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常常是互相反对的,而人却被它们拖曳着时而这里,时而那里,不知道他应该朝着什么方向前进。
2.快乐(Lætitia/joy)是一个人从较小的圆满到较大的圆满的过渡(transitio)。
3.痛苦(Tristitia/sadness)是一个人从较大的圆满到较小的圆满的过渡。
说明 我说过渡,因为快乐并不是圆满本身。如果、一个人生来就赋有他必须经过过渡才能达到的圆满性,那么当他具有圆满时,他将不会感到快乐。如果从与快乐正相反对的痛苦这一情感去看,这个道理将会更显得明白。没有人能够否认痛苦是到较小圆满的过渡,而不就是较小圆满的本身,因为既然一个人具有某种圆满,他就不会感觉痛苦了。而且我们也不能说痛苦包含着较大圆满的缺乏,因为缺乏即是没有。而痛苦的情感乃是一个事实。所以痛苦必是过渡到较小的圆满的事实,这就是说,一个人的活动能力被减削或受阻碍的事实(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
至于高兴、快感、烦闷、疼痛的定义,我只好省略了,因为它们主要乃是关于身体的情感,只不过是快乐或痛苦中立另一种类罢了。
4.惊异(Admiratio/wonder)是心灵凝注于一个对象的想象,因为这个特殊的想象与别的想象没有联系。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二及其附释。
说明 在第二部分命题十八的附释里,我们曾经指出,心灵于看见一物而立即过渡到对于他物的思想的原因,是由于这些事物的形象是彼此连系着的,而且这一物的形象随着他物的形象,是按照次序排列着的。不过如果对于一物的形象是新奇的,便不会有这种相互的连系和按照次序排列的过程,因为心灵将持续着凝注于那个新奇的对象,直到别的原因决定心灵使其思想其它事物时为止。所以这种关于新奇事物的想象,就其本身而论,与其它的想象,性质本身是相同的。因此我不将惊异列入情感之内,我也寻不出原因,为什么我应将惊异列入情感之内。因为象惊异中所表现的心灵的这种抽象作用,并非起于心灵从别种事物抽象出来的一种积极的原因,而仅是起于心灵缺乏一种原因,缺乏一种由观察一物立即被决定而思想他物的原因。所以我只承认(象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里所提到的那样)三个原始的或基本的情感,即快乐、痛苦和欲望。我所以提到惊异的唯一原因,即由于每当从那三个原始情感派生出来的一些情感,与我们所惊异的对象相关联时,人们总是习于给予它们以别的名称。同样的原因又使得我在这里加上对“轻蔑”的定义。
5.轻蔑(Contemptus/disdain)是对于心灵上觉得无关轻重之物的想象,当此物呈现在面前时,心灵总是趋于想象此物所缺乏的性质,而不去想象此物所具有的性质(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二及其附释)。
敬畏和侮慢的定义兹亦从略,因为据我所知,没有任何情感是从它们那里取得它的称号。
6.爱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快乐。
说明 这个定义说明爱的本质已经充分明白。有些著作家对爱所下的定义,谓爱为爱者要求被爱者合而为一的意志
说明 在上面第三部分命题九的附释里,我们已经说过,欲望是意识着的冲动,而冲动是人的本质自身,就这本质被决定而发出有利于保存自己的行为而言。但在同一附释里,我也曾经提到,我实在不承认人的冲动和欲望间有什么区别。因为不论一个人意识到他的冲动与否,其为冲动还是一样的。所以为了避免同语反复起见,我并没有用冲动去解释欲望,不过曾经设法给欲望下一个定义,以便欲望的意义可以把人性中一切努力,即我们称为冲动、意志、欲望或本能等总括在一起。因为,我本来也可以说,欲望是人的本质自身,就本质被认作被决定而发出某种行为而言;但根据这个定义,不能推出(据第二部分命题二十三)心灵能够意识到它的欲望或冲动。所以为了足以包括这种意识的原因起见,必须加上(据同一命题)“就本质之被认作为人的任何一个情感所决定而发出某种行为而言”。因为所谓人的本质的情感乃是泛指本质的任何状态而言,不论它是出于天赋(innata),抑或出于后得,或者不论它仅仅是通过思想这一属性而被认知,抑或仅仅通过广延这一属性而被认知,抑或与两个属性同时相关联。所以欲望一字,我认为是指人的一切努力、本能、冲动、意愿等情感。这些情感随人的身体的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常常是互相反对的,而人却被它们拖曳着时而这里,时而那里,不知道他应该朝着什么方向前进。
2.快乐(Lætitia/joy)是一个人从较小的圆满到较大的圆满的过渡(transitio)。
3.痛苦(Tristitia/sadness)是一个人从较大的圆满到较小的圆满的过渡。
说明 我说过渡,因为快乐并不是圆满本身。如果、一个人生来就赋有他必须经过过渡才能达到的圆满性,那么当他具有圆满时,他将不会感到快乐。如果从与快乐正相反对的痛苦这一情感去看,这个道理将会更显得明白。没有人能够否认痛苦是到较小圆满的过渡,而不就是较小圆满的本身,因为既然一个人具有某种圆满,他就不会感觉痛苦了。而且我们也不能说痛苦包含着较大圆满的缺乏,因为缺乏即是没有。而痛苦的情感乃是一个事实。所以痛苦必是过渡到较小的圆满的事实,这就是说,一个人的活动能力被减削或受阻碍的事实(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
至于高兴、快感、烦闷、疼痛的定义,我只好省略了,因为它们主要乃是关于身体的情感,只不过是快乐或痛苦中立另一种类罢了。
4.惊异(Admiratio/wonder)是心灵凝注于一个对象的想象,因为这个特殊的想象与别的想象没有联系。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二及其附释。
说明 在第二部分命题十八的附释里,我们曾经指出,心灵于看见一物而立即过渡到对于他物的思想的原因,是由于这些事物的形象是彼此连系着的,而且这一物的形象随着他物的形象,是按照次序排列着的。不过如果对于一物的形象是新奇的,便不会有这种相互的连系和按照次序排列的过程,因为心灵将持续着凝注于那个新奇的对象,直到别的原因决定心灵使其思想其它事物时为止。所以这种关于新奇事物的想象,就其本身而论,与其它的想象,性质本身是相同的。因此我不将惊异列入情感之内,我也寻不出原因,为什么我应将惊异列入情感之内。因为象惊异中所表现的心灵的这种抽象作用,并非起于心灵从别种事物抽象出来的一种积极的原因,而仅是起于心灵缺乏一种原因,缺乏一种由观察一物立即被决定而思想他物的原因。所以我只承认(象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里所提到的那样)三个原始的或基本的情感,即快乐、痛苦和欲望。我所以提到惊异的唯一原因,即由于每当从那三个原始情感派生出来的一些情感,与我们所惊异的对象相关联时,人们总是习于给予它们以别的名称。同样的原因又使得我在这里加上对“轻蔑”的定义。
5.轻蔑(Contemptus/disdain)是对于心灵上觉得无关轻重之物的想象,当此物呈现在面前时,心灵总是趋于想象此物所缺乏的性质,而不去想象此物所具有的性质(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二及其附释)。
敬畏和侮慢的定义兹亦从略,因为据我所知,没有任何情感是从它们那里取得它的称号。
6.爱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快乐。
说明 这个定义说明爱的本质已经充分明白。有些著作家对爱所下的定义,谓爱为爱者要求被爱者合而为一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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