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3人。
他们是:上海小组的李达、李汉俊,武汉小组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小组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小组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小组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小组的陈公博,旅日小组的周佛海。参加会议的还有武汉小组的包惠僧。
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当时,对党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因各在北京和广州,工作脱不开身,而没有出席大会。共产国际派马林(荷兰人)和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克尔斯基(俄国人)出席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而后,又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行,最终圆满落幕。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鉴于当时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决定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
扩展资料:
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决议和宣言,规定了党的目标、任务、所要开展的工作等。这是党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全面展开的起点。
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
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等等。这些内容明显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写的,所以,虽然纲领并没有直接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但实际上举起了马克思主义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