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般技术许可与特许经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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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帜连锁特许经营备案
2019-05-23 · 百度认证: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帜连锁特许经营备案
致力于为招商加盟总部提供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风险防控、特许经营体系建设、连锁经营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可为连锁企业提供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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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特许人提供拥有产权的商业技术和经营诀窍并

对受许人进行培训,受许人交纳一定费用取得使用权。其核心就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

人(总部)是转让方, 受许人(加盟商)是接受方,总部与加盟商是合同关系。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柏明顿
2024-08-05 广告
阿米巴经营模式与内部承包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阿米巴经营模式是一种将企业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经营单元(阿米巴)的管理模式,每个阿米巴单元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和独立核算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能力。内部承包...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柏明顿提供
匿名用户
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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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业在行政法的教材上很好找的 好好看书吧 学习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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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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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技术贸易是世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间,一方将某种内容的技术通过签订商业协议或合同的形式,转让给另一方面,并收取一定的技术使用费,这种交易即称为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有偿的国际技术转让就是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内容有:各种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各种专有技术或技术决窍;提供工程设计,工厂的设备安装、操作和使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机器、设备和原料的交易的等。总之,技术贸易即包括技术知识的买卖、也包括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务备等货物的买卖。技术贸易与商品贸易的主要区别是:
  技术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无形技术知识,而商品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有形实物商品。
  技术贸易转让的是技术使用权,技术接受方不能取得技术标准的所有权,而商品贸易则是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
  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也称为“许可贸易”是指技术出售者将其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形式销售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它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区域内,接受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交换许可。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
  可转让许可。也称分许可,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接受还可将他被许可使用的技术,再转让给第三者使用。特许经营的定义、核心是什么?

特许经营的定义是:

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特许人提供拥有产权的商业技术和经营诀窍并

对受许人进行培训,受许人交纳一定费用取得使用权。其核心就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

人(总部)是转让方, 受许人(加盟商)是接受方,总部与加盟商是合同关系。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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