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古代有多重视食品安全呢?
《管子》有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对于封建王权来说,能否把百姓的粮食管足,这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生产再进行,虽然在科技层面,管理层面,以及其他种种的社会要素方面,古代不能与现代相媲美,但是历朝以来均有,统治者对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法律法规上的约束。
通过立法把国家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做到保障,就对于今天而言,古代人的立法经验也能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让我们能有一个参考的模板。
个人规范
最早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孔夫子就对食品安全有了一个概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洁,鱼馁而肉败不食”。在这个方面,孔子的意思就是,食物如果腐败变质了,那是坚决不能食用的,食物的来源不清晰也不能食用。
甚至古代在祭祀的时候用的肉,超过三天也就不再食用,因为古代没有冰箱等冷鲜储藏的方法,而且医疗水平也不是很完善,如果出现问题,治愈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由此可见古人对食品健康安全的警惕程度极高。
立法规范
- 从顶层制度上来看
顶层制度上,制度的创立者对食品安全极为重要,皇帝和大臣们经常一起探讨食品安全,我们在古装剧里都看到为皇帝查验饭菜,要用一根银针。
作为古代的王权统治者,古代皇帝的饮食由特定的政府部门来负责,甚至把皇帝饮食的一些细小条例写进法律里。
《唐六典》中有详细记载:“设尚食局,管司膳主膳食,设尚食二人,掌供膳馐品齐之数”。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框架,这个政府部门就是专门管皇帝的饮食,不仅有管制度层面的,还有管具体实施层面,御厨就是属于实施的司膳局。如果在提供给皇帝的食物当中,出现不干净的东西,小则丈罚几百,大则午门行刑。
律法规定,如果食物不干净,判处两年的刑期,不为皇帝试菜,丈罚一百,甚至上菜上的不及时了,都要减官二等,诸如此类我们可以看出,皇帝他老人家对饮食安全是多么看重。
一般人如果出现在皇宫的后厨当中,也会受到法律处罚,如果搜查的过程当中发现身上夹带各种药物,当即会被处以绞刑,毕竟,带着药物到这里去,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从历史上来看,唐代的法律手段一直是以严格为称的,《唐律》甚至在我国的律法历史上也起到了极大的引领作用,对于食品安全也有许多的示范。
- 从基层实施上来看
从基层的实施上来看,国家已经对食品安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保障,而更多的食品经营者则是对其有着自己内心的价值判断,他们也不会去昧着良心贩卖不良的食品,古代人有着追求货真价实的理念。
我们都知道古人的思想十分封建,小商小贩想要挣钱,事先会向财神爷寻求保佑,保佑自己赚钱发财,也是一种封建枷锁的限制,限制着他们不去进行害人生意。
东汉有一个名叫公沙穆的人,售卖病猪,坚持让卖猪的商贩去按照病猪的价钱出售,谁知商贩并未按照他的想法,仍是以原价卖出。公沙穆就找到买主然后把差价退还,这在当时成为一阵美谈。
不仅如此,还有卖茶叶的茶商,如果过了售茶的时节,便自觉地在摊前写上“陈茶”二字,这不仅仅是诚信经营,更是对法律所规定的食品安全的践行。
这些商人们正是诚信经商的典范,除此之外,古代的商人们还在商会当中严格要求自己,古代商会要求十分严格,因为商会是商人的约束者。
宋代汴梁街上的上回当中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如食病者,察其源,源有异则令银两赔偿”,在饮食行业当中,商会也发挥着维护食品健康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