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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双学位是在大二上学期末开始报名,下学期正式开始上课,要求不挂科就行
关于2006级本科生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08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
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 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四学期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 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于2008年1月10日~11日到武大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修读校内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 学分及学位
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财务部购买《双休日班选课卡》(每学分100元)。2008年学校双休日班开设的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新闻学、广告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包装工程(动画方向)共十四个专业。
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每学分100元)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四、 学籍管理
1.武汉大学学生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二学士学位证书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
3.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每学分100元。学生可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到校财务部缴费。
六、 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自本《通知》发布后,学生即可报名。程序如下: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 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校内双休班学习的学生,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到校财务部缴费,将收据交开课学院登记,选课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武汉大学教务部
2007年12月14日
附件一:
“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2006级)
学校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获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要求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国际商务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经济学 25 50
财政学(税收筹划方向) 25 50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投资学 25 50
法学 25 50
商务英语 25 50
新闻学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市场营销 25 50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会计学 25 50
行政管理 25 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5 50
武
汉
大
学
经济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
市场营销 25 50
新闻学 25 50
生物科学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药学 25 50
包装工程(动画方向) 25 50
工程管理 25 50
法学 25 50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广告学 25 50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法学(公共卫生与医事法) 25 5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日语 25 50
英语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建筑学 25 50
公共事业管理 25 50
德语 25 50
华中师范大学
心理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英语 25 50
武汉理工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工商管理 25 50
汽车服务工程 25 50
通信工程 25 50
中国地质大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首饰设计 25 50
地理信息系统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英语(经济贸易) 25 50
华中农业大学 生物技术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园林 25 5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50
关于2006级本科生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08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
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 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四学期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 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于2008年1月10日~11日到武大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修读校内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 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 学分及学位
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 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财务部购买《双休日班选课卡》(每学分100元)。2008年学校双休日班开设的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新闻学、广告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包装工程(动画方向)共十四个专业。
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每学分100元)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四、 学籍管理
1.武汉大学学生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二学士学位证书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
3.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 学费
每学分100元。学生可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到校财务部缴费。
六、 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自本《通知》发布后,学生即可报名。程序如下:
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
2. 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校内双休班学习的学生,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到校财务部缴费,将收据交开课学院登记,选课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武汉大学教务部
2007年12月14日
附件一:
“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2006级)
学校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获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要求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国际商务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经济学 25 50
财政学(税收筹划方向) 25 50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投资学 25 50
法学 25 50
商务英语 25 50
新闻学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市场营销 25 50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会计学 25 50
行政管理 25 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5 50
武
汉
大
学
经济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
市场营销 25 50
新闻学 25 50
生物科学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药学 25 50
包装工程(动画方向) 25 50
工程管理 25 50
法学 25 50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广告学 25 50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法学(公共卫生与医事法) 25 5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日语 25 50
英语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建筑学 25 50
公共事业管理 25 50
德语 25 50
华中师范大学
心理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英语 25 50
武汉理工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工商管理 25 50
汽车服务工程 25 50
通信工程 25 50
中国地质大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首饰设计 25 50
地理信息系统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英语(经济贸易) 25 50
华中农业大学 生物技术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园林 25 5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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