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10
由于事发前几天我这里有个大客户从我手里接了大概600件货,当时的业绩亮可能是其他业务4-5天的业绩量,也由于某些原应把时间耽误在了大客户身上没能按照公司规定正常跑线路,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先是和我发脾气然后出口骂人,很难听全公司的同事都在!
我是4月24日辞职的,一直到今天我的4月份工资未发!社保及保险也扣着,公司也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一个月前噎着了当地劳动稽查大队,当时稽查大队出面找到公司领导,谈了这个事情,口头上答应马上给我办,可一直到今天7月8号!手续还没给我办下来工资也不给我结!
所以我想寻求法律手段要求赔偿!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做些什么,应该告公司那些地方 希望热心人帮忙解答
一 公司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为,强行解雇我
二 公司领导出口骂人严重侮辱我的人格
三 公司到现在两个多月没有给我结工资,办离职,扣着我的保险·
这官司如果打的话,应该怎么叫公司赔偿我损失,已经两个月了 其他用人单位应为我没有离职证明都不敢用我!这个损失我实在愤怒到极点了
今天我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下 说是先帮我写东西然后可以要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难道公司这样对我,就只能按照撕毁劳动合同只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么? 展开
先去地方政府指定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请教意见、指导如何填写仲裁申请,然后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要求。
由于你写了辞职报告(注意是提出辞职,不是交接单),表面上不能证明你是被单方面解雇的。除非离职时填写的报告中没有提及“本人意愿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当时写的是交接单,事情可以另当别论。
虽然法律条文有对此规定,但很难对此定罪。如果你有录音、证人提供证词,可以在法院以民事纠纷提起诉讼。而劳动仲裁庭很可能不受理这一事项。
如果公司方是以捏造事实,迫使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此作为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但同样需要证据:录音或证人。
公司有义务于员工离职时办理离职手续、3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公司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所规定时限内给付工资。你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发起劳动仲裁,索要未结算的工资。
上述情况解释有分歧:
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 如果没有解除,你还可以继续享有哪些权益
劳动关系的解除的原因 —— 这直接关系到是否存在 经济补偿金 或 经济赔偿金
社保方面说明公司方未为你办理离职手续,而你是否应享有公司方为你缴纳社保的福利,会受到上面两条影响。
拖欠工资事实确凿,准备好合同、工资条或银行卡记录
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没有办理社保停保手续,是否造成你再就业困难,给出证明,可按事发至证明给出日的时长进行索赔
我当时表格上天的很清楚,由于主管开口骂人我觉得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心,并迫使我离职
关于属不属于“非本人意愿”的离职情况,要视你那个表格的实际内容,是否属于公司方提供的有效单据、是否已证明造成迫使离职的情况。
1.公司方损害你利益的行为,如果已经达成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你不对解除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且公司方一并承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不利结果。
2.公司方迫使你以非自愿离职,你需要确切证明自己并不愿意签定此“自愿离职协议”,并且证明公司迫使你离职的非法行为事实。你可以索要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公司方一并承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不利结果。
3.你签的协议中无法证明以上两条情况,即视为主动提出辞职。为此还需要再评定你与公司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各自履行了哪些义务,以此定论哪一方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并不会改变拖欠工资的事实。
建议你找律师面谈详情,因为细节会影响结果。
听律师说劳动仲裁要三个月
有劳动合同当时签的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