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转了士官就有假休,具体规定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三条 规定: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所以你的男朋友是可以休假回家的,休假20天。
扩展资料:
士官的各种休假规则和注意事项:
探亲假(士官):
1、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
2、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3、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4、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天。
护理假:
1、男方为军队人员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
2、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工勤人员在哺乳期的,所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假期,提供相应条件。
3、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休假待遇。
事假:
1、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在准假。
2、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假期不得超过10日。
3、批准权限:正营职以下军官和士兵由旅(团)级单位首长批准;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并报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2013-07-10
(一)未婚士官父母远居两地的或者已婚士官夫妻远居两地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已婚的假期40天,未婚的假期30天;二级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15天;
(二)高级士官夫妻在一地、父母在异地的,每4年享受探望父母假1次,假期20天;
(三)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四)家属随军的高级士官,每年休假1次,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天,满20年的假期30天。
第四十条 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按照动员令应当返回部队的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和休假,返回本部。
201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