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拓展资料:
1、理赔程序
1)报案
2)现场处理:
a、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b、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第三者修理
a、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b、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时,若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且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
4)车辆定损修理
a、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b、修理厂修车;
b、车主提车。
5)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6)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7)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2、注意事项
1)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2)贷款车出险需提交还款证明;
3)先修车后理赔不是正确流程;
4)"不计免赔"也有限制范围。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承担50%。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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