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赔偿完毕,那么个人买的意外险还可以再次赔付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赔偿完毕,那么个人买的意外险还可以再次赔付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有个前提,就是在你住院看病全部结束后,对方全部赔付完了,那意外险就不可再次赔付,如果是交通事故对方赔付完后,不足的部分是可以用意外险继续进行赔付,说白了就是一张发票只能赔付一次。
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住院,事后要进行索赔其实分为三部分:
- 医疗费
医疗费也就是住院治疗的费用,如果对方是全责,一般情况下对方是要全部赔付的,也就是你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都由对方负责,如果对方没有赔足,你又买了意外险,你是可以申请赔付不足的部分,这个要如何认定?就是对方或者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给你后会写一张已赔付金额给你,同时将已赔付给你的金额相等的发票拿走,剩下的发票与已赔付金额这张证明你就可以拿去你购买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伤残补助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那伤残补助是可以重复赔付的,但赔付流程有点负责,要全责方或他的保险公司赔偿伤残金的就要到法院起诉对方,只要有评残认定书基本上法院都会受理,标准是每1级5千元,依次类推,然后你拿着评残认定书去你购买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补助就可以了。
3.误工费
因交通事故导致入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及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中有建议回家修养天数这期间都可以申请误工费,但也是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实现,至于意外险有没有这一项就要看回你的意外险条款有没列明。
发生交通事故固然是不幸,但事情已经发生就要争取自己能够争取的权益,保险就是保证在危险的时候给予自己保障,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候要看清楚条款,避免发生事情后无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