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突然父亲离世了,这个怎么办?
如果是父母在婚内获取的房子,大概率情况下可以确定属于父母共同财产。除非:
房子是用父亲个人财产购买(无论父母婚前还是婚后)房子是别人(例如父亲的父母)赠与给父亲个人、或者父亲个人继承祖辈的。父亲与母亲就房产有明确的类“财产分割协议”、证明房子仅仅归属于父亲个人。
确定这件事儿的意义在于,明确房子中有多少是需要被继承的。
这里提示一点:如果不办理继承,遗产部分是“空”的——没有产权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房子无法处置。
房产一直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但还是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那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离世,其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作为遗产继承
因你父亲是突然离世,应当没有留下遗嘱,那便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一般是由所有的继承人均等继承。这个你可以根据继承人数量确定每个人的产权份额。当然,你们所有的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关于遗产的处分情况。
走继承程序,将房子变更到你妈妈或女名下。手续有二可供选择:1.法院诉讼,比较简单,但需要至少30天的时间;2.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比较复杂,会要求提供你爷爷奶奶的相关资料,但需要的时间较短,一周就能完成。
一、房子是父亲一人所有,这样不管母亲是否健在都可办理继承手续。
二、如果只是名字是您父亲的,但房屋所有权是您父母共同所有的,那需要您母亲也要到场办理,或者您母亲也去世了,那就由您一人继承了。
三、不管上面那种情况如果你名下也有房产,最好不要继承到你名下,这样将来再买此房时会有一个20%的个人所得税。
如今父亲突然去世,那么父亲的部分已成遗产,如母亲仍健在,即使不立马变更产权登记,但原房屋父亲的部分应视为已有父亲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原房屋已成母亲和父亲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共有房屋。当然,所有共有人可以立马去房产登记进行变更登记,即由父亲的名字变更为所有共有人共同登记的产权证。如不立马变更登记,不影响原和父亲共同生活的人继续居住,但房产性质已属所有共有人的房产,不可上市交易。如若上市交易,必须分割遗产,由取得房产的人对其他有份额的法定继承人进行补偿后,凭有关材料将房产变更于取得房产人的名下,方可交易。
房屋继承手续办理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拿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户口身份证,让所有家庭主要成员(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你目前在世的爷爷奶奶)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先办理什么人放弃遗产,然后再办理谁继承,再最后拿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