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
2017年03月22日,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也进一步从严,连续5年纳税记录由过去的每年至少1次,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楼市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京需连续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新的公告发布后,就改为往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这是对购房资格认定的进一步从严。
公告称,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部分在京工作非京籍纳税人“零个税”
根据2017年3月北京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非京籍家庭购房资格审核的个税认定标准中,
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每月纳税额不得为零。如果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的,不能超过3个月。
新个税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