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消字号产品存在着安全隐患,卫生部于2005年5月下发了《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
2、《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四条规定: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3、《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专用于人体眼睛等特定部位的抗(抑)菌制剂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纳入消毒产品进行受理、审批和监管,同时对于已获卫生用品备案凭证的该类产品不得再以消毒产品的名义销售。
4、按照卫生部和药监总局的有关规定:我国对医药保健品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实行卫生许可证、消毒用品、保健用品等实行部委审批制度,产品必须严格履行卫生部规定的一套检测、报批程序,方可取得合法的卫生许可批件。
扩展资料: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和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以及抗(抑)菌制剂。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监督抽检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参考资料:
消字号就是消毒产品的批准文号,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格式为xx卫消证字xx第x号,不具备任何疗效,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
消字号的批准文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号。(xx卫消证字xx第x号)。
新的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检验项目,对送检样品、检验方法、检验结论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时,应当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检验项目应符合要求)
首次申请备案的,应按规定检测,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并且检测报告需要对产品符合性出具总的结论,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实验室不需要专门的授权)
对延续备案的,在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时,只作关键项目。其中,消毒(灭菌)剂检验项目为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消毒(灭菌)器械检验项目为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生物指示物检验项目为含菌量的测定,灭菌化学指示物检验项目为颜色变化情况的测定。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不再做。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长期有效。
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
2013-07-11
1、 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卫妆特字号】
2、 卫生部颁发的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卫妆进字】
3、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用途许可批件【消字号】
4、国家药监总局颁发的保健食品许可批件【健字号】
7、卫生厅颁发的消毒用品卫生许可证【消字号】
国产消毒消毒产品申报程序:
1.申请生产能力审核(省级卫生监督部门);
2.现场采样封样;
3.产品检验;
4.直接向卫生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 进口消毒产品申报程序:
1.产品检验;
2.直接向卫生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其次申请消字号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