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时提示未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无法申请注册,这是怎么回事?
已有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逾期注册且无继续教育证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等。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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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