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问题
1.两汉引经注律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途径之一,两汉时期引经注律的有父子2.唐代死刑执行前必须进行复奏,其中在京死刑案件实行________,各州死刑案件实行________...
1.两汉引经注律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途径之一,两汉时期引经注律的有 父子2.唐代死刑执行前必须进行复奏,其中在京死刑案件实行________,各州死刑案件实行________,但犯“谋反”等重罪及部曲,奴婢犯杀主罪的_______。3.明代弘治十三年颁布的《 》,首次将条例上升为永性的法律法规4.唐律中凡是不便列入其他“分则”篇的犯罪,统归于__________律5.在明初期,最普及的法规是 。6.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型律典是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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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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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补充一下你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在京死刑案件实行“五复奏”;各州案件实行“三复奏”;犯“谋反”等重罪及部曲,奴婢犯杀主罪的实行“一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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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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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第四题:第十篇《杂律》,凡是不便列入其他“分则”篇的犯罪,统归本篇,在唐律中起拾遗补缺的作用,故范围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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